中新網廣州12月26日電(許青青)廣州市環保局26日回應珠江檢出抗生素報道稱,2014年珠江廣州河段的監測結果顯示,全河段平均水質達到Ⅳ類標準(最低標準為Ⅴ類標準)。
  廣州是按照國家《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》中規定的指標,定期對地表水和飲用水源地開展監測得到上述結果,該標準共109項指標,但其中未包含抗生素類指標。
  25日,央視《焦點訪談》節目報道稱,全國主要河流黃浦江、長江入海口、珠江等也都檢出抗生素。其中,珠江廣州段受抗生素污染非常嚴重,脫水紅黴素含量達460納克/升、磺胺嘧啶含量達209納克/升、磺胺二甲基嘧啶含量達184納克/升,遠遠超過歐美河流中同類物質含量不超過100納克/升的標準。
  據悉,因能夠抑制細菌病原體的抵抗,抗生素被作為治療藥物和動物飼料添加劑廣泛使用。目前,抗生素種類已有幾千種,在臨床上常用的有幾百種,國家已出台食品、藥品領域抗生素類指標的檢測標準和方法。水體中抗生素來源較多,抗生素進入環境的主要途徑包括人和動物的代謝物排泄、禽畜和水產養殖業抗生素使用,涉抗生素生產企業廢水處理後殘留的抗生素類物質也會進入水環境。
  針對媒體報道,廣州自來水公司25即發出公告稱,廣州自來水是在水質較好的東江、北江、西江取水,都是珠江廣州段的上游。即使珠江廣州段確有抗生素嚴重污染,也不會直接進入自來水系統。
  廣州市環保局26日回應表示,將積極採取行動,加大對涉抗生素生產企業的監管力度,並著手開展相關監測方法研究。(完)
(原標題:珠江水質含抗生素 廣州環保部門回應稱達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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